咨询热线:158-7937-6488

律师介绍

张志松律师 张志松律师,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人,法学本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擅长合同、刑事辩护、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诉讼代理。凭借自己擅长的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合同法、婚姻法、建筑法、担保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志松律师

手机号码:15879376488

执业证号:13611201810040682

执业律所:江西正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万盛大道佳诚广场三楼311室

劳动工伤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一、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咨询电话

158-7937-6488

Copyright © 2020 www.gc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万盛大道佳诚广场三楼311室

联系方式:15879376488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